柬埔寨房地產【柬埔寨國會通過外國人取得房地產的法案】
經過數年的準備與三天的辯論,柬埔寨國會於本(2010)年4月5日通過外國人取得房地產的法案,此發展將有助於柬國低迷的房地產市場之復甦。該法案於國會通過後,形式上仍將由參議院審議及國王批准。
柬國土地管理部部長Im Chhum Lim表示,該法案兼具經濟、社會及法律效益,且將柬國投資市場聯結在全球及區域架構中,特別是外國人日後在柬國購買房地產將不再使用柬國人頭,按過去此等買賣方式產生諸多弊端,因為有許多外國人向法院控訴其所擁有的房地產遭人頭侵占。
有關該法案,係允許外國人購買除了位於平面樓層(ground floor)的房產單位,且無外資比例的限制。市場上一般認為該法生效後將有助於活絡已低迷18個月的柬國房產市場。特別是柬國不動產鑑價協會統計表示,本年第一季的住宅與商業不動產與上一季相較,分別降低3%及2%,顯示2008年底以來發生的不景氣仍未到谷底。
全球不動產交易商CBRE駐柬代表Richard Ellis表示,該法通過將可增加市場信心,不過該公司調查顯示潛在買主中約有55%仍將等待2年再進場,僅有11%表示將於本(2010)年進場。
不過該法生效後的相關施行規定仍待釐清。過去的草案曾出現建築物的外資比例不可超過49%,確保柬籍人士擁有51%的所有權,然而該條款在最後辯論階段遭到刪除,目前的限制為外國人不可擁有公寓大廈的平面樓層及土地。因此,一棟10層樓的建物,理論上外國人可擁有90%的產權。
另柬國沈良西黨立法委員Yim Sovann表示,渠支持該法案相關內容,然而反對其中1條有關外國人可擁有位於特別經濟區的房地產,因為可能因此外國人會在柬國開設賭場。
資料來源及時間:2010.04.06,The Phnom Penh Pos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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